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办公室:
根据国务院《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》,由原国务院生产委员会、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,今后继续进行每两年一届的审定工作,不再以政府部门名义直接主办,改由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主办。为此,同意刻制“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”印章一枚,作为行文、证书盖印等专用印记。该委员会隶属国务院经贸办公室和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领导、是由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非常设机构。该项成果奖属国家级。
一九九二年十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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